地块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路南侧、科潮路北侧 |
地块面积 | 62971.38m2 |
地块规划用途 | 地块未来规划为中小学用地 |
结论 | 佛山市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地块(简称“调查地块”)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路南侧、科潮路北侧。调查地块原为鱼塘,主要用于水产养殖,地块权属单位原为紫洞村民委员会;2011年,地块内部开挖了一条河涌,用于鱼塘水补给;2013年,广东佛山禅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该地块,由其下属公司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管理维护;2014年-2016年,地块北部由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填土,填土来源于地块东南方向约2300m依云雍景湾楼盘2014-2016年建设开挖土方,该楼盘2010年之前为鱼塘,填土来源于该楼盘西北方向绿岛湖2010年开挖土方;2019年12月-2020年1月,调查地块南部区域由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填土平整,填土来源于地块西面约85m位置绿岛湖公馆楼盘2019-2020年建设开挖土方,绿岛湖公馆楼盘原为鱼塘,其填土来源于调查地块东南方向约2300m依云雍景湾楼盘2014-2016年建设开挖土方。 2020年12月,佛山禅城水乡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铁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初步判断地块内潜在的污染物质为铅、镉、铜、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地块初步采样调查设置土壤取样点40个、对照点2个,共采集162个土壤样品(含2个对照土样);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5个、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 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中重金属、半挥发性和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等的检测浓度全部低于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所测重金属和无机物、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等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ⅳ 类标准限值和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等推导的计算值;地下水所测氨氮、浊度检测结果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氨氮、浊度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并且地块内地下水后期不进行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物无暴露途迳,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若地块内地下水后期进行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水不可作为饮用水源或者是人体直接接触水源,杜绝地下水污染物的暴露途迳。地下水污染物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故本地块无需进行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即调查地块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使用要求,不存在有机及重金属污染风险,符合规划的中小学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下水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控。佛山市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现状符合中小学用地的使用要求。 |